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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政办发〔2017〕71号关于印发偏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

来源:偏关县政府办时间:2017-07-25 编辑:王跃 点击数:


偏政办发〔2017〕71号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偏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偏关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8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和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和务求实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 “五公开 ”),助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各项工作,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法治、为民、服务、效能、诚信、廉洁的“六型”政府。

一、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推进公开

(一)推进去产能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 “信用山西”“信用忻州”网站同步发布。督促指导县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煤炭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去库存工作信息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统一发布征地信息。(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人行偏关支行、银监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降成本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及时公开、定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交易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用气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并享受“减、免、缓、帮、扶、替”的优惠政策。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补短板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推进脱贫攻坚“4+1”工作,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贫困村改善村容村貌资金使用情况。(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实体经济工作推进公开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县经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明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主体、范围和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全域旅游等重大建设项目,扎实做好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市老牛湾风景区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做实投资硬件、持续改善基础建设,及时公开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城乡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结果、社会效果等信息(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农委、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车拍卖、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以及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转让等交易活动上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通过平台依法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及履约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县国土局、县采购中心、县政务大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PPP综合指导和行业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以及项目进展、专家库、咨询机构参与项目情况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PPP相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县PPP项目。做好全县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等的公开工作,促进PPP项目各参与方诚实守信、严格履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保障公众知情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推进公开

(一)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创新信息公开。做好全县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公开解读工作,及时公开开发区建设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新的开发区用人机制及落实效果。推进全县转型综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经济发展运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政策、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做好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县经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文化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总体发展规划公开解读工作,及时公开全县景区景点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走市场化的路子,丰富景区内的经营模式。(市老牛湾风景区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三)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目录和重点项目等内容,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做好我县招商引资政策的公开解读工作,及时公开实施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改进和完善招商引资考核体系、启动实施“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等重点政策措施,创新一流招商引资政策,鼓励投资者来偏投资创业,打造公开透明的投资营商环境。(县经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实施人才政策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公开解读工作。做好构建全新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解读打通人才双向流动通道、顺向流动全部取消审批、横向流动单位自主办理、逆向流动实行科学调控等政策措施。(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我县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的公开解读,及时公开改革政策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全县国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县财政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各级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县农委、县粮油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各级政府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要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局、县政务大厅、县政府网络中心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围绕民生改善工作推进公开

(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卫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借助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县环保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和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公开

(一)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行业检查“一张表”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舆情,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及时作出回应。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人行偏关支行、银监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读重要政策,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要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强化舆情回应。严格落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 138号)有关规定,明确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把握重点舆情标准,着重收集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县、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信息,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舆情信息等。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建设项目等,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新闻发布的时限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强化预期引导。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县经济稳步向好态势的信心。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偏关支行、县统计局、县审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七、加快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上报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配合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遵循国家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要求,以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统一的栏目规划和统一的页面风格,突出地域、行业特色,注重互动与服务,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并预留数据交换接口,有效对接其他信息系统。要即时转载中国政府网、省政府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县政府网络中心)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统筹运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安排驻偏媒体及县属主要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更好发挥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忻州随手拍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加强与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履行备案程序;要明确政务新媒体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及时、准确、集中、规范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府信息。着力提高政府公报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进程,加强数据库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做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体系普查总体要求,全面梳理我县各部门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县政务大厅牵头落实)

八、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一)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关于公开属性的拟定、审查、报批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建立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制定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说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上级政府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后,结合实际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每年要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稳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各级各部门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九、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外公布,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应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抓好教育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培训科目,积极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能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体系,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纳入“13710”督办系统管理,建档立卡,实时跟进,动态跟踪,一抓到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四)落实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部门、科室及人员,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并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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