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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偏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偏关县政府办时间:2016-01-12 编辑:王跃 点击数:

偏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1.卫生资源状况:2015年底,全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84个。编制总床位375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3张。卫生技术人员45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人。执业(助理)医师250人(其中:执业医师152人,执业助理医师48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4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护士1.27人。全县疾病控制人员50人,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为3.8人;全县妇幼保健人员人数40人,每万常住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为3人;全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人员人数30 人,每万常住人口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人员数为2.3人;全县全科医师人数20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为1.5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1人。

    2.卫生服务状况: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服务11.5万人次,每门诊人次医药费用54.18元;住院服务0.39万人次,人均住院费用1844.71元;病床使用率83.77%。

   (二)挑战与机遇

    1.面临的挑战。

   (1)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比例较低。

   (2)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仍不平衡。农村基层卫生院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落后的问题仍然存在,未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整体功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村级医疗机构条件简陋。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4)基层卫生人才匮乏仍较突出。随着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将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必然增加,但我县卫生人才匮乏且水平不高,特别是高级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人才缺乏。由于投入不足、条件滞后、待遇较低,吸引不了人才,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又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卫生院工作,乡村医生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基层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

2.面临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大量人口向城镇转移,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面临较大幅度调整。同时,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目前,全县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县城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医改的不断深化也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大幅度增加卫生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中医药工作、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为主,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跨入全省全市先进行列,进一步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二)规划原则。

1.统筹发展原则。增加总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体现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要求,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为核心,合理增加总量,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功能、层次和地区布局。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鼓励竞争,优胜劣汰,减少卫生资源浪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居民健康。

2.协调适应原则。区域卫生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医学模式转变的需要,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

3.公益效益原则。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公益性原则,以最优化的投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使卫生资源向需求大、效益高的预防保健领域、基层卫生服务领域和社会卫生服务领域流动,提高资源共享,合理采用适宜技术。

4.公平可及原则。确保区域内全体居民最基本的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资源和服务上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实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全面覆盖。

5.依法准入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准入,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医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大型医疗设备和病床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入。

6.非禁即入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实行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同等对待政策。

三、规划依据与目标

   (一)规划依据。

1.政策依据。本规划主要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和《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

2.人口依据。我县现有户籍人口11.3万人,常住人口8.64万人。

   (二)规划目标。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使区域内卫生资源结构更为优化,布局更加均衡,配置更趋合理,数量更加适宜,卫生资源配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地区间、城乡间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卫生资源基础。

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

   (一)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由政府创办。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县域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医院。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县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症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县人民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将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县人民政府可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和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五、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及发展

   (一)机构设置。

1.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偏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断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达到二甲标准。

1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偏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偏关县妇幼保健院”和“偏关县妇女儿童医院”牌子。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达到二乙标准。

1所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偏关县卫生和计生监督所。进一步强化现有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具备全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条件。

1个120指挥分中心:设置1个120指挥分中心,挂靠在偏关县人民医院。

2.医院设置。

   (1)县办公立医院:

①县办综合医院:现有1家,偏关县人民医院。

偏关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县医疗中心和急诊急救中心,基层卫生院医疗业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加强县人民医院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力争到2020年,创建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把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人才全面、技术先进、设备齐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综合性现代化医院。

    ②县办中医医院:现有1家,偏关县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到2020年,创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并为社会办康养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2)社会办医院。无。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建设,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选择1—2家一般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心乡镇卫生院,1—2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2)社区卫生服务。现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到2020年增加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保留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

   (4)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根据需要合理设置。

   (三)房屋建筑面积。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同时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实际,科学测算所需房屋建筑面积,现有业务用房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建设,确保2020年前完成标准化建设。

   (四)床位设置。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张,全县床位总数控制在500张以内。其中:县人民医院200张,县中医医院100张,县妇幼保健院50张,基层医疗机构150张,。

   (五)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卫生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注册护士为基础,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人员的准入制度。

到2020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控制总量700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5.4人;执业(助理)医师总量40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3.7人;全县执业注册护士总量20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注册护士数为2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配置比为1:0.32,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医技人员的配置比;全县疾病控制人员40人,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为3人;全县妇幼保健人员人数40人,每万常住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为3人;全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人员人数36人,每万常住人口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人员数为3.1人;全县全科医师人数50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为3.2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1—2人。

   (六)设备配置。设备配置按照卫生机构分级原则、适宜原则、资源共享以及条件具备原则配置,按规定逐级审批。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用。全县CT配置3台;MRI配置2台;DSA配置台1台;LA配置2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

   (七)信息资源配置。统筹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建设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等应用系统。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建立完善医院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达到山西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上联国家、对下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县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联通各级信息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全县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配备信息终端和设备,统一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八)医疗技术配置。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县办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到2020年,建成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3个,县级重点专科10个。

六、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上下联动。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
    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到基层。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多元发展。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五)医养结合。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城乡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区域卫生规划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密切结合,统筹安排,严格实行目标绩效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握进度,加强督查,确保卫生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

   (三)突出发展重点。坚持远近结合,从基本、基础和基层抓起,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

   (四)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五)保障经费投入。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体责任,落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投入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要紧紧围绕满足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政府卫生投入要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在卫生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

各相关部门在卫生机构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人才引进等方面要出台优惠政策,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收费标准级,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六)加强人才建设。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七)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医药卫生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卫生人员和群众信心,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改革的深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八、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监督与评价

要把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组织区域卫生规划实施作为基本职能之一,认真落实规划任务,定期督导,评价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并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规划的实施。

1.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市级制订的区域卫生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县的区域卫生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各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区域卫生规划的宣传工作,根据规划确定好任务,创造条件,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3.把区域卫生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分年度考核,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划的监督。各级责任部门在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整,制定新的措施,确保区域卫生规划按目标实现。

   (三)规划的评价。在对区域卫生规划进行全面监控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区域卫生规划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的执行情况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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