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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卫生局

来源:未知时间:2015-03-18 编辑:勾银 点击数:
偏关县卫生系统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10所(其中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6所)、村卫生室229所,个体诊所16所。全县卫生系统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8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7人,中级职称160人,初级职称345人,护理人员83人,大学本科以上140人,大、中专学历378人,共设床位325张。
   卫生局是全县卫生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设有综合办公室、人事股、爱卫办、健康教育所,共24人。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卫生、药品、医疗器械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对其它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六)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县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十一)组织制定全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县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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