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政办发〔2015〕18号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偏关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忻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4〕78号)及《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偏政办发〔2014〕108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一个高效、阳光、便民的政务服务平台,特制定偏关县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要求为统领,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根本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公共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宗旨,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行、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的要求。争取做到“审批事项办理时间最短;服务事项服务最好,为优化偏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分类指导,逐步完善。有关行政审批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必进”的原则,按“两集中、两到位”的方式纳入中心全程办理;有关公共服务按照“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在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
2、优化流程,高效便民。依托现已建成的“一库七平台”电子网络,实行信息共享和公开,规范固化办事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实现审批标准化,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在建立规范的办事流程基础上,依托现已建成的“一库七平台”中的“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和“风险防控平台”,对进入中心的所有事项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和监督惩罚。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已建成的“一库七平台”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明确政务服务“三进”要求,即:“事项进入、人员进入、权责进入”,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和监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服务。逐步运行完善,争取建设成为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电子监测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入驻部门、事项、人员和要求
(一)入驻部门
1、在全县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凡批必进、应进必进”的原则,凡具有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部门全部入驻。上述部门必须按“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全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工作机构并明确授权所办事项,按照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能,不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外再行审批。
2、根据“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办理便民利企服务事项的单位必须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在确保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办理,联审联办功能充分实现的前提下,为社会提供各类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服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市政配套、报名考试、上岗培训、集中收费等。
(二)入驻人员
1、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组长负责制度,派驻单位窗口组长必须在本单位充分授权下,组织本单位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事项。
2、各入驻单位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在不突破“三定”方案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人员进行梳理、整合,授权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办理进驻事项。
3、各单位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相应的审批服务资格,熟悉相关业务,行政许可工作不得由临时抽调人员处理。部门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派驻部门提名,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人社局、编办按条件审查把关。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上,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本部门的双重领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人员要建立临时档案,并对进驻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三)入驻要求
1、入驻单位要求
入驻单位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前,必须完成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人员的梳理、整合。
2、入驻事项要求
凡被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事项,单位要对派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明确授权,报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备案。每个事项必须印制统一的办事流程图,明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
3、入驻人员要求
各单位入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由本单位确认的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信息表》),并报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备案。入驻中心工作人员可实行AB岗工作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实行轮岗。
四、办事流程
进入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阳光、规范、便民、快捷“的原则,在事项受理前统一由中心导办登记接待,并统一实行“六件办理制”,受理后各窗口按每个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并积极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批。(附件:《偏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登记单》、《偏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单》)。
(一) 六件办理
1、即办件。对程序、条件简单,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即收即办,当场当天办结;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窗口必须一次告知,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对即时办理件,各相关部门对其“窗口负责人”应完全授权,实行“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窗口负责人核准”的一审一核办结制。
2、承诺件。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受到设施、场地等条件制约需做出研究而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各职能部门对其窗口工作人员应按办理环节给予直接报签或决定受理的授权,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对承诺件办理,按照高效便民要求,告知服务对象审批所需材料及办结时间。
3、上报件。对审批事项权在县以上部门的事项,需要转报、上报的,窗口受理后,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助服务对象全程办理。
4、联办件。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即:该事项的第一个受理窗口为“首办窗口”,由“首办窗口”报请政务服务中心协调办理 。
5、补办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属补办件。①申请人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中非主要材料不全,申请人承诺补办的;③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主件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补办件的审批时限从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之日起计算。
6、退回件。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县审批有关政策的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对此类事项书面明确告知。
(二)窗口办事
具体事项受理后,各窗口按权力运行平台确定的办事流程进行办理。
五、监督管理
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除了为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提供后勤服务外,还要履行对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办理事项监督管理职责。管理中心要按照“凡批必进”的原则,对名进实不进、暗箱操作等各类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中心内部进行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一)对进驻中心事项的监管
重点关注仍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为我县依法、依规保留项目,是否存在已取消项目仍在审批的情况,是否存在行政审批权滥用、暗箱操作等问题,是否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的问题,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情更难办的问题,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二)对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管
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其行为,对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有错无为、不在状态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三)依托电子网络监管
依托“一库七平台”中的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对办事过程进行实时监管,对超时违规行为进行即时整改并建议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县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反腐治腐的有效载体,它的启动运行是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集中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大局出发,把此项工作做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领导
政务服务中心的启动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县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即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
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要结合实际,对进驻中心的单位、事项、人员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审批流程,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
(四)强化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建设
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服务心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