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发证 |
法律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 水源工程试运行半年内的取水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 |
申请材料 |
1、建设项目的立项核准文件(复印件) 2、《建设项目初设(或可研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复印件) 4、《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原件) 5、《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原件) 6、《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原件) 7、《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其批准文件(原件) 8、《取水许可申请书》及其批准文件(原件) 9、取退水影响的第三者承诺书 10、《水源工程设计报告》(原件) 11、凿井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凿井施工合同(复印件) 12、《水源工程竣工报告》 13、节水设施建设竣工报告 1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竣工报告 15、取水许可验收的请示文件 16、取水水源及其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17、《取水许可验收报告》 |
申请受理机关 | 偏关县水利局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岗受理; 3、资料审查,现场核验 4、出具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文件 5、发放《取水许可证》。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 五,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偏关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350-7622402 |
监督投诉 | 0350-762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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